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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平台招聘信息涉及歧视性内容!新出台规定对症下药

2024-11-12 3 0条评论

不少求职者通过网络平台寻找工作机会的过程中被侵权。《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的出台,填补了网络招聘服务机构的监管空白。

近日,江西南昌一女子通过招聘信息去某公司应聘人事岗位时,被要求填写恋爱经历和时长,引发热议。

在质疑招聘企业侵犯应聘者隐私、变相询问婚恋情况的同时,不少网友表示自己也有相同的经历。事实上,对于应聘者而言,刺探隐私、简历泄露、招聘歧视、虚假招聘等已经是职场“顽疾”。

与此同时,3月1日起,人社部出台的《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明确规定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歧视性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等。

“女子应聘公司人事岗位,被要求填写恋爱经历”话题发酵后,2月26日,江西省南昌市人社局安排了红谷滩区劳动监察部门前往涉事企业询问情况。

当天下午,涉事公司负责人表示,已经认识到前述招聘做法欠妥,并现场出具了《情况及整改说明》,删除了应聘人员登记表中“恋爱经历”内容,表示以后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招聘员工。

“婚恋情况属于个人隐私,受民法典等法律保护,这明显属于侵犯个人隐私的情况。”律师分析,《规定》实施后,若在网络招聘中出现这类情况,应聘者则可以直接依据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事实上,近年来,招聘信息泄露屡屡发生,简历倒卖甚至成为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而源头则主要是网络招聘平台及企业。

3月3日,法治周末查阅58同城等多家招聘平台的招聘信息,发现仍有多条招聘信息中明确写明“外地户籍”“限××本地人”“本地人优先”“××户籍”等,关于性别限制的招聘信息较少,但也有写明“男性”的。

此次《规定》也对招聘歧视进行了限制,其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用工类型、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网络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前款网络招聘信息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

对于多平台招聘信息含歧视性内容一事,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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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亿网 网址:https://edns.com/ask/post/77340.html 发布于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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