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的陈小 姐(微博名“Ten想要摘星星”)喊话远在深圳的建行称,因买房需要个人征信 报告,她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征信。结果吓一跳,这名网友名下竟然莫名多了4000万的贷 款担保,而且来自深圳。
身份证未丢失,今年也没有出过省的陈小 姐在微博中写到:我的卡包告诉我,它肚子里没有建设 银行的银 行卡。我的小金库告诉我,它还小数不清楚40,000,000.00元有多少个“0”。 深圳建行道歉:操作失误 按照建设 银行深圳市分行方面的官方回复—— ““经核实,因贷 款保证人与微博投诉客户同名同姓,我分行员工在提交信息时操作失误,造成该投诉客户征信中出现担保记录。” 深圳建行称,“分行已赶赴浙江向客户当面郑重道歉。经协调,目前征信记录已调整,对个人征信无影响。今后,我分行将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有业内人士强调,该事件在法律上不会导致该客户承担任何担保责任。 对于事件的处理结果,陈小 姐日前也通过微博表示,涉及自己的担保贷 款记录已经消除,也确认了以后对其征信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最终结果满意。“现在征信清白,误会已消除。” 如何看待这种“乌龙”? 又该如何规避? 一些金融行业分析人士向记者介绍—— 出现这种情况的最大可能是银行有多位完全同名的客户,像事件中的陈小 姐,名字可能相对比较大众,银行系统有多个重名,但身份证信息不同。工作人员在点击客户姓名进行关联保证人时操作中可能勾选错行,以致重名者的信息被上传至人行征信系统。这类事件只要加强管理与检查,可以杜绝,无需太担心。 但是,对于普通市民或储户而言 在遭遇类似“被贷 款”、 “被担保”事项时 是否会影响今后的征信? 又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这依然值得市民多留个心眼 【律师提醒】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逸聪向记者表示↓ 首先可申请银行核查该笔贷 款时资料,包括担保人的资产状况资料底稿资料、面签影像、签名字迹、相关账户等,敦促银行处理自身贷 款、担保记录及相关征信问题;其次可向银保监会进行投诉,申请其对个人信息被冒用进行贷 款或担保一事进行调查;最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陈小 姐而言,这次因工作人员的“乌龙”纯属于有惊无险。但是,如果遇到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 款、抵押担保等情况,又该如何维 权?朱逸聪认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贷 款的可能构成骗取贷 款罪,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贷 款诈骗 案件一旦发生,会牵涉到银行信 贷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信 贷职责的失职行为及其表现,具有并发性 的特点”,毕竟贷 款担保合同、当事人资产状况、银行流水、身份证信息等,均要接受严格审查,任一环节的瑕疵均会影响交易的成立。 “身处 互联网时代的我们,信息的获取和利用更加便捷,每个人都应注重信息的安全与保护。”站在专家立场他如是提醒。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