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提出:
1.除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外,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纳入工程审批系统进行管理。
2.鼓励BIM、CIM(城市信息模型)等技术在审批中的推广应用。
3.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实行“无纸化”、“不见面”审批。
4.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应纳入工程审批系统,提供咨询服务、报装受理、费用交纳、验收接入申请等服务。
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办〔2020〕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部署要求,我部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 各地要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切实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相关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同,持续完善系统功能,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做好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相关信息 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着力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程网上办理,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加快形成网上网下一体化审批和管理体系,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
2020年5月11日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
编辑:岳阳市工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