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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机和邮箱能否重复使用?

2024-11-19 13 0条评论

答:

A 同一个手机号和邮箱在工信部只能用于同一人办理备案,不可重复用于不同负责人;

B 可以作为企业负责人名义和个人名义备案各使用一次;若多家公司同一法人的情况,法人手机号和邮箱填报无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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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亿网 网址:https://edns.com/ask/post/134817.html 发布于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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